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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獎助學金】112學年度財團法人翔谷慈善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

【獎助學金】112學年度財團法人翔谷慈善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

一、申請對象及條件

  (一)公私立國中小學生。
  (二)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,且每科成績達80以上者。
  (三)申請人為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或領有村里長核發之清寒證明之子女。

二、申請辦法

  (一)於申請期間內將資料以掛號寄至: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七路186號27樓,財團法人翔谷慈善基金會收,以郵戳為憑。

  (二)申請合格者將公告於官網,不另行通知學校或學生。

  (三)申請檢附文件請詳見附件。

三、獎助金額

   (一)學業優秀獎助學金:國中每名5000元。

   (二)才藝競賽表現優秀獎助學金(語文、科學、創意、音樂、美術、舞蹈、體育、技藝等):依競賽性質及名次有不同獎助金額。

四、申請期間

   112年11月01日至113年10月31日

五、申請網頁連結

   https://sku.org.tw/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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