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獎助學金】112學年度財團法人翔谷慈善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
一、申請對象及條件
(一)公私立國中小學生。
(二)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,且每科成績達80以上者。
(三)申請人為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或領有村里長核發之清寒證明之子女。
二、申請辦法
(一)於申請期間內將資料以掛號寄至: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七路186號27樓,財團法人翔谷慈善基金會收,以郵戳為憑。
(二)申請合格者將公告於官網,不另行通知學校或學生。
(三)申請檢附文件請詳見附件。
三、獎助金額
(一)學業優秀獎助學金:國中每名5000元。
(二)才藝競賽表現優秀獎助學金(語文、科學、創意、音樂、美術、舞蹈、體育、技藝等):依競賽性質及名次有不同獎助金額。
四、申請期間
112年11月01日至113年10月31日
五、申請網頁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