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基金會提供之服務:
- 提供經濟弱勢新住民家庭18 歲以下子女個案服務。
- 服務內容有:助養扶助、個案輔導、獎助學金、學習陪伴、親職講座、親子活動、兒少成長活動。
二、申請扶助者之家庭狀況:
- 父母雙方或一方死亡。
- 父母健在,有下列其一狀況
(1)父或母其中一方罹患重大傷病/身心障礙,致無法工作。
(2)因離婚,由父或母一方獨自扶養。
(3)父或母其中一人入監服刑,且刑期1年以上。
三、申請扶助需備文件:
-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(記事不可審略)
- 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、全戶財產清單
- 低收/中低收證明(無則免付)
- 重大傷病/身心障礙證明
- 其他足以證明經濟弱勢文件資料
四、基金會聯絡人:朱浩霖社工,電話02-2504 8088分機53,電子郵件信箱psbf.sw@psbf.org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