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會為鼓勵家境清寒學生勵志向學延續為師者之教育愛。
二、本獎學金發給對象為就讀福和國民中學品德優良的清寒學生。
三、本獎助學金每學年頒發乙次,八、九年級共10名。獲獎學生頒給獎助金額每名2000元,以資鼓勵。
四、申請本獎助學金應檢具下列文件
1.獎助學金申請書
2.導師推薦證明
(請於申請書推薦欄內詳列該生家庭狀況以便審核)
3.前一學年之成績單 (由註冊組收到申請表後列印)
五、即日起至05月15日(四)17:00受理申請(請交至註冊組),由導師推薦,經學校獎助學金承辦單位初審通過後,交本會複審。
六、本獎學金擬於校慶時頒發。(114年校慶為5月23日)
七、本辦法經福和退休教職人員聯誼會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