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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本校115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,自即日起受理申請

一、檢送115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表應檢附證件請詳閱申請表上說明(如附件1)

 二、另公教人員子女如具全免或減免學雜費或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()助情形,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,請參閱人事總處書函說明一及二標註部分(如附件2)

三、請於115923日(星期三)前,將申請表1相關證明文件送人事室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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