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獎助學金】單親獎助學金
一、宗旨:
為鼓勵單親家庭子女們能於勤奮向學,特設「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單親獎助學金」(以下簡稱獎學金),實際支持與鼓勵單親家庭之國中、高中(職)及大專在校生成績優異者,表彰單親家庭子女的堅韌學習精神。
二、申請條件:
(一)114 學年度(上+下學期)學業成績總平均達 75 分以上。
(二)限一戶一名,同父、母之兄弟姊妹,不論校別、學歷,限一人申請。
(三)國二、國三學生(國一新生無國中成績故不具申請資格)
三、申請期程:115 年 9 月 14 日(一)起至 115 年 10 月 12 日(一)止
四、申請辦法:
(一)請先進入Google 表單,填寫申請者相關資料。
(二)申請書(詳附件)及相關文件請 按應備文件順序排列 裝訂後以掛號寄出。
(三)收件人: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- x 組 獎學金申請,申請組別代碼:A (國中組);B (高中職組);C (大專組)
(四)收件地址:220781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 266 號 9 樓之 2
五、所需文件
(一)申請書
(二)115/7/13至115/10/12 期間內之申請者本人及監護人 戶籍謄本正本,共同監護者請檢附雙方之戶籍謄本;若有標註為主要照顧者,則僅需檢附一份之戶籍謄本 (紀事內容不可省略、電子戶籍謄本可、新舊戶口名簿不可)。
(三)115學年度在學證明正本(或學生證影本(115年註冊)加蓋學校處室核章)。
(四)114學年度上、下學期成績單正本(若遺失請向教務處申請並請學校處室核章),若為百分比成績單(GPA),請檢附學校「等第績分平均(GPA)單向轉換為百分制成績對照表」,以利確認及計算成績。
※前述應檢具之證明文件,若有未齊全者,將視為無效件,不接受補件且不另行通知,若發現有重複寄件者,以無效件處理。
六、加分文件
(一)重大傷病紙本證明或重大傷病卡正面及反面影本 (效期內)。
(二)身心障礙手冊正面及反面影本 (效期內)。
(三)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(效期內)。
七、其餘未盡事宜,請見附件實施辦法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