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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獎助學金】福群慈善基金會獎助學金

一、申請資格:

(一)政府核定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。

(二)家戶所得未達課稅標準者。

(三) 成績門檻

  • 學業:國中組前學年平均 80 分以上;高中職組前學年平均 75 分以上。
  • 操行:前學年操行成績達 80 分(或甲等)以上。

二、獎助內容:

國中組:每名新臺幣(以下同)2萬元,計100名。

三、所需資料:

(一) 申請書。
(二) 經濟條件證明文件(擇一):
1. 當年度由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。
2. 當年度由地方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。
3. 非低收但所得未達課稅標準者:
a. 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,需包含申請人及其父母(或法定監護人)。
b. 選擇性附加:全戶財產稅總歸戶查詢清單、家境說明書、導師推薦信等供審查小組最終裁量參考。
(三) 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(含詳細記事)。
註:藉此確認清寒證明書上的「戶長/申請人」與「學生」位於同一戶籍且具備親屬家屬關係。
(四) 學生證影本(需加蓋當學期註冊章)或在學證明。
(五) 申請人前學年上、下學期成績單影本。
(六) 申請人(或監護人)匯款存摺封面影本。

四、申請管道與期限

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 115 年 10 月 31 日止。

線上申請:https://fuchun-charity.org.tw/「獎助學金申請系統」,上傳相關文件掃描檔。

紙本郵寄:下載表單後填妥,連同相關證明文件,以掛號方式郵寄至:23199 新店郵局第 405 號信箱,新北市財團法人福群慈善基金會 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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