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師生對外競賽優異獎勵金申請辦法及申請表

112年10月25日董事會修正獎金額度,

請詳閱辦法後,提出申請。

申請期程:每年3月起至4/30前。

請自行下載申請表,填寫完畢後,

有提供獎金的競賽(例如全國科展),無法申請此獎金!( 若競賽獎金低於基金會獎金,可申請差額補助)

先交至報名業務組長審核(例如語文競賽:教學組長;音樂比賽:訓育組長)

組長審核完畢,再交至教務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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