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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獎助學金】寶佳清寒新住民獎助學金

一、本項獎學金係由寶佳機構創辦人林陳海先生捐助,旨在協助國中小新住民子女之學習發展,並藉此激發更多善心人士及社會福利機構共同關注新住民子女,為國家社會培育務實致用的人才。

二、申請條件:

(一)現就讀國內公、私立國中、國小的在校學生(不含補校及隨班附讀) 。
(二)且其父或母一方現或曾與我國國人結婚之外國人、無國籍人、大陸地區人民、香港或澳門居民及因婚姻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,且在臺合法居留、定居設有戶籍者。
(三)符合下列情形之一:
      1.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的有效證明文件者。
      2.失親(雙親;父或母亡故)、隔代教養(含親屬代養)、身心障礙(雙親;父或母)、單親(父母離異)或家庭變故(父母因故無法履行扶養責任或家庭遭受特殊變故等)的有效證明文件(含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)者。
(四)學業成績優良(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國中在乙等以上)、品德優良,無懲處紀錄者。

三、名額:每校限1~3位,超額時由基金會刪除。

四、需準備資料:

(一)申請表(如附件)

(二)符合申請條件(三)之證明文件(如低收入戶證明)

(三)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(最近三個月內)

(四)成績單(請至註冊組申請)

(五)無記過或警告之獎懲紀錄(請至訓育組申請)

五、獎助金額:經基金會審查通過者,國中學生每人頒發10,000元獎助學金。

六、有意申請者請於4/10(五)前將上述資料備妥,交至教務處註冊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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